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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土地房屋注销登记(所有权、抵押权、地役权、预告)
发布时间:2012-07-05
国有土地房屋注销登记
(所有权、抵押权、地役权、预告)
一、提交资料
1、房屋登记申请表(原件);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、婚姻证明(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;
3、房屋所有权证书(原件);
4、房屋他项权证或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(原件);
5、预告登记证明(原件);
6、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(原件);
7、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材料(原件);
8、地役权消灭材料(原件);
9、其他必要材料。
二、办理时限
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
三、办理流程
申请→受理→审核→记载于登记薄→缴费→发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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