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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服务指南
发布时间:2012-07-05
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
一、提交资料
1、房屋登记申请表(原件);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、婚姻证明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;
3、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(原件);
4、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(原件);
5、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(原件);
6、其他必要材料
二、办理时限
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
三、办理流程
申请→受理→审核→记载于登记薄→缴费→发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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