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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土地房屋集体土地房屋抵押权登记服务指南(以乡镇、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)
发布时间:2012-07-05
国有土地房屋集体土地房屋抵押权登记
(以乡镇、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)
一、提交材料
1、房屋登记申请表(原件);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、婚姻证明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;
3、房屋所有权证书(原件);
4、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(原件);
5、主债权合同(原件);
6、抵押合同(原件);
7、其他必要材料。
二、办理时限
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
三、办理流程
申请→受理→审核→记载于登记薄→缴费→发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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