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有土地房屋集体土地房屋抵押权登记服务指南(以乡镇、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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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2-07-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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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土地房屋集体土地房屋抵押权登记 (以乡镇、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) 一、提交材料 1、房屋登记申请表(原件); 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、婚姻证明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; 3、房屋所有权证书(原件); 4、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(原件); 5、主债权合同(原件); 6、抵押合同(原件); 7、其他必要材料。 二、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、办理流程 申请→受理→审核→记载于登记薄→缴费→发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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